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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分享丨濕地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生態基礎設施
在COP14大會上,合肥、盤錦、鹽城等7個城市入選第二批國際濕地城市的消息讓人振奮。近年來,隨著對濕地保護的力度不斷增強,我國濕地面積達到5635萬公頃,濕地不再是城市中的“奢侈品”。
那么,城市為什么需要濕地?保護濕地對于城市可持續發展有什么意義?城市化進程中又該如何保護好濕地?為回答這些問題,中國環境報專訪北京師范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李曉文。
濕地是城市動植物的庇護所
人類擇水而居,城市臨水而建,大江大河之畔,城市相伴而生。城市發展的過程,往往也是對濕地改造利用的過程,兩者之間復雜的相互作用在塑造城市化進程同時,也深刻地改變了原有自然濕地的特征。
受城市化影響,城市濕地形成了分布不均、面積較小、孤島式的濕地斑塊,這是城市濕地特有的格局和功能特征。盡管城市濕地生態功能不可避免受到城市化過程等人類活動的干擾和影響,但在保障城市生態安全和可持續發展方面仍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李曉文看來,除了保障生產生活用水、蓄滯雨洪、調節城市微氣候、改善人居環境外,城市濕地還是高強度人類活動區域生物多樣性的富集區和庇護所。
城市濕地為高強度人類活動區域的動植物提供了重要的棲息生境。特別是近年來,我國通過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建設,搶救性地保護、恢復了具有維護生物多樣性意義的城郊濕地。
“如2013年列入國際重要濕地的武漢沉湖濕地,通過面源污染治理、退耕還濕、退養還湖等一系列生態治理修復措施,顯著改善了濕地棲息地質量,包括東方白鸛、青頭潛鴨等瀕危水鳥在內的鳥類達277種,成為江漢平原重要的‘濕地水禽遺傳基因保存庫’。”李曉文舉例說。
此外,濕地也是市民休閑、娛樂和開展自然教育的重要場所。
“不少城市濕地景觀優美、歷史文化底蘊厚重,濕地文化和自然教育等方面價值突出。比如全國首批‘自然教育學校(基地)’之一的杭州西溪濕地,通過科學設置科普游線、積極開發濕地研學課程等舉措,創新自然環境教育形式,讓大家對濕地、濕地功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李曉文說。
濕地是城市生態環境的重要基礎
濕地是現代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資源條件之一,也是城市生態環境的重要基礎,只有使其各項功能充分發揮,才能為社會結構和經濟形態的可持續提供生態環境的保證。
在李曉文看來,除了為城鎮發展提供了水資源外,城市濕地還是支撐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生態基礎設施。
“城市發展與其水資源約束、水生態條件密切相關,城市聚落與河湖濕地相伴相生。”李曉文指出,濕地對城市發展具有“雙刃效應”,即生態功能良好的濕地能夠為城市生態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水資源支撐,并能凈化環境、改善氣候,為市民提供了高品位的環境福利。
而水資源匱乏或破壞嚴重的城市濕地則往往嚴重制約、阻礙城市可持續發展,成為污染匯聚、蚊蠅滋生的淵藪。
“城市濕地是支撐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生態基礎設施。”李曉文覺得“海綿城市”就是很好的例證——海綿城市能夠有效利用濕地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滲透和凈化,增強城市防洪和生態用水保障能力。
“因此,城市發展建設過程中只有重視城市濕地的保護與合理利用,才能夠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大驅動力和生態安全保障。”
此外,城市濕地往往承載了特有的城市水文化和品牌。“就像都江堰體現的古代治水生態智慧,在跨越2000多年后的今天,與當今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倡導的基于自然解決方案思路不謀而合。”李曉文指出。
保護濕地是城市發展的重要議題
城市濕地處于城市生態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過渡地帶,區域范圍內及其周邊的人類生產、生活活動密集。城市化過程中如何協同濕地保護修復已成為城市綠色發展的一個重要議題。
在李曉文看來,城市濕地保護最大的困難在于,在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濕地一方面要滿足城市化建設的需要,另一方面又需要合理保護并為城市提供持續充足的生態服務。
但城市化進程不可避免地會占用大量的濕地,并產生濕地格局破碎化、水體污染等水生態水環境問題。同時,城市濕地保護修復目標的不確定性及其頂層設計不足,也導致對于濕地的保護成效有限。
李曉文指出,城市濕地既包括人為擾動較少,具有較高生物多樣性保護價值的郊野自然濕地,也包括生物多樣性貧乏,但景觀休閑價值突出的城區濕地,以及兼具一定生物多樣性和景觀娛樂價值的近郊濕地。
“在城市化梯度影響下,不同濕地的功能價值差異明顯,難以用統一的標準衡量,因此,其保護修復必要性和目標也需要具體分析。”
但是當前濕地修復仍主要圍繞水質提升、水鳥等代表性物種棲息地質量改善等易于量化評估的目標,而城市濕地特有的環境凈化、人居環境改善、城市氣候調節和景觀文化等方面功能效益尚欠缺考慮。
而濕地功能定位模糊導致城市濕地保護管理與建設目標定位不明確,進一步導致城市濕地保護修復或開發建設工程的多次修改返工,給城市濕地保留的自然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帶來沖擊。
此外,水資源短缺,城市濕地生態用水保障不足、城市濕地保護管理缺乏充分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多部門管理機制與濕地生態系統保護的整體性需求不匹配、城市濕地保護管理尚缺乏有效的市場和社會參與機制等也是當前城市濕地保護面臨的困境。
挖掘再生水潛力,發展城市“中水濕地”
李曉文指出,中國的城鎮化水平達到60%,城市是人與土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因此城市也是濕地保護難度最大的地方。為實現城市與濕地和諧共生,李曉文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強化城市濕地分級分類保護、系統修復及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和頂層規劃,將濕地保護修復融入城市發展;
通過城市濕地公園、小微濕地及城市生態水系建設,優化城市藍綠生態空間,促進山水林田湖草城生命共同體的協同發展;
采用基于“自然解決方案”的城市濕地修復措施,通過最小人為干預維護自然生態系統的適應性和恢復力;
構建基于物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的“智慧城市濕地監測與管理平臺”;
建立多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及公眾參與、市場運營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濕地保護強大合力;
除此之外,李曉文還提到了一個新的水源——中水。
“中水”也稱再生水,水質介于自來水與污水之間,是城市廢水經凈化處理后達到國家標準、能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水體。
作為新辟水源,雖不能作為飲用及生活用水,但可用于城市景觀和日常生活的諸多方面,比如綠化澆灌、車輛沖洗、道路沖洗等,具有水量大而穩定、就地可取、用水成本低的特點。
“北京奧林匹克森林公園主湖就是以中水作為補充水源的。再生水的使用每天為森林公園水系節約用水三千多立方米。”李曉文表示,可以充分挖掘中水作為城市濕地生態用水潛力,發展城市充分挖掘中水作為城市濕地生態用水潛力,發展城市“中水濕地”。
隨著對城市人居環境要求提升,將中水利用和城市濕地發展結合起來,不僅能減少城市廢水污染,還能節省優質水源,減少對河湖濕地水資源的利用量,是解決城市水資源不足條件下濕地、林地等藍綠生態基礎設施生態需水的有效途徑,對促進城市綠色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文章來源:中國環境報